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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阻保釣指南:遇反抗可開槍 旺報作者: 記者劉曉霞╱綜合報導 | 旺報 – 2012年9月5日 上午5:30 旺報【記者劉曉霞╱綜合報導】 日本媒體報導,日本海上保安廳早已考慮制定一份阻止保釣方案,還有一份「行動指南」;媒體披露,指南中有9項規定,其中一項規定,如遇危險活動者抵抗,可以使用槍支。據悉,日本海上保安廳已會同相關部門重新修定該指南。 日2004年就想制定 日本《AERA》周刊報導,隨著釣魚台爭議越演越烈,日本海上保安廳早在2004年就考慮制定一份阻止保釣方案,同年還公布一項「極密」的「行動指南」,指南中還提到,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,不論從歷史或國際法的角度都無疑問。 周刊並列出指南的9項規定,分別是:為防止對方登島,日本政府要事先做好應對人員部署;制定用直升機運送人員至島上,並進行上島訓練計畫;得到對方「保釣」乘船出發資訊後,要向對方政府施壓,中止「保釣」活動。 此外,對方若強行起航,告知對方,日本會強制性阻攔,其中包括有可能損壞對方船隻,以及在對方人員登島後,加以逮捕;面對對方前來的船隻,進行嚴詞警告;當對方進入領海後,可使用高壓水槍,還可以使用在船舷上裝有緩衝器材的船隻碰撞對方船隻,以阻止其登島。 妨害公務立可逮人 同時,若判定對方有惡意損壞器物以及妨害公務等行為時,可以立即實施逮捕;若遇對方使用如砍石等危險手段反抗時,即使沒有妨害公務執行,也可以違反《入國管理法》實施逮捕;對方停船時,可使用高壓水槍並巡視、圍截船隻;若遇危險活動者抵抗,也可使用槍支。 文章 轉自〔旺報作者: 記者劉曉霞╱綜合報導〕 【沁心園全國最大聯播團隊~網路行銷平台資訊網】全國聯播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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